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宗教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蕴涵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宗教的思想观点和理论政策的提炼概括,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坚持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智慧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宗教工作领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十分重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学习和研究,组织力量编写出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从形成过程、基本观点、基本政策、基本要求和加强领导等方面作了系统阐述,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提供了重要参考。2013年12月读本正式后,国家宗教事务局及时向宗教工作系统发出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学习读本〉的通知》,推动宗教工作部门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2014年初,读本在《中国民族报•宗教周刊》连载,引起各界积极反响,被称为“一部宗教理论政策的优秀教材”,发挥了重要的舆论引导作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察分析宗教问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宗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阶级社会,宗教成为统治阶级维护剥削压迫制度的重要工具,但也经常充当被压迫阶级进行反抗的神圣外衣;社会主义国家应该严格实行政教分离原则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马克思主义政党既要保障群众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权利,又要坚持进行科学普及和无神论宣传。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我们党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创立了毛泽东宗教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宗教问题上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形成了邓小平宗教理论,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国际格局的深刻变化和宗教问题日益突出的新形势,对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宗教理论,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对宗教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的宗教理论,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新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新境界。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基本理论观点
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基本理论观点。
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有深刻的自然、社会和认识根源。我国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认识能力远未达到彻底消除宗教根源的程度,宗教将在我国社会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以科学态度和历史耐心对待宗教,立足长远,行稳致远,“善于按照宗教规律做好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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